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管局介绍,甘肃将使用食品配送车辆运输、配送、销售食品的生产商、批发商、连锁加盟经销商和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等确定为食品配送商,食品配送车辆登记备案由所在地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并按照统一备案、统一编号、统一标志、统一制度、统一承诺进行管理。未经登记备案的食品配送车辆一律不得从事食品配送活动。
甘肃规定,“食品配送车辆标识牌”必须专车专用,不得伪造、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食品配送车辆必须做到专车专用,不得将食品与非食品、清真食品与非清真食品一同运输。
来源:新华网
作者:梁军
编辑:袁思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