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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费用减缴步入电子化时代 在线办理简便高效

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 编辑:余艺丹 2016-08-19 10:5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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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还在为专利费用减缴证明材料反复提交而烦恼?那你可要注意了,8月1日,国家知识产权局正式上线专利费减备案系统(下称备案系统),实现了专利费减审批业务的全流程电子化,为申请人办理该业务提供了便利。

  “近年来,随着专利申请量的迅速增长,申请人提出费用减缴请求的比例持续提高,减缴的费用金额也不断增加,随之也暴露出专利费减审批中的一些问题。”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审查业务管理部(下称局审查业务管理部)相关负责人表示,为此,国家知识产权局建立备案系统,从业务流程、提交方式、工作模式等方面对申请人办理专利费用减缴业务进行调整,从而达到提升专利费减审批效率与效能的目的。

  在线办理简便高效

  为减轻申请人负担,提高审批效率,国家知识产权局自2015年起开始打造备案系统。目前该系统实现了专利费用减缴业务的在线提交、审核和管理,可进行费减证明备案、新申请费减审批、中间文件费减审批等在线业务。

  “随着备案系统的上线运行,专利费用减缴业务办理发生较大变化。”该负责人介绍,业务流程从逐件减缴转为按人减缴;提交方式从纸件提交转为电子提交;工作模式则实现了年审制和分级管理。

  备案系统属于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事务服务系统”的业务模块之一,电子申请用户可直接登录办理业务,方便快捷,其他用户需要在“专利事务服务系统”(网址为http://cpservice.sipo.gov.cn/)进行简单注册后即可办理业务。“另外,备案系统将于今年8月嵌入‘专利管家’APP中,届时除了可以通过登陆‘专利事务服务系统’办理业务外,还可选择‘专利管家’APP或手机WAP网站进行操作。”该负责人介绍。

  据了解,申请人在登录备案系统后,可根据提示在线填写并提交备案信息,由该系统分配1个备案号。审批合格后,在1个自然年有效期内,如果该申请人请求专利费用减缴,只需在《专利申请请求书》中勾选,并填写备案号,即可按照《专利收费减缴办法》享受相应比例的专利费用减缴,而无需按照专利申请逐件提交专利费用减缴证明。

  备案系统的功能设置颇为人性化,例如在费减证明备案信息填写完毕并提交预览后,系统将实时验证所填信息的准确性,如果信息填写有误或部分信息漏填,则无法完成备案。在提交预览后,备案系统将自动进行“重要提示”,其中已根据所填信息及《专利收费减缴办法》的相关规定列明可以请求减缴的专利费用的种类和比例,并通过标红显示提醒应当在该系统提示的期限届满日前,将证明材料提交至系统根据所填地址自动推送的各地专利代办处进行审核。除此之外,备案系统也会根据申请人或专利权人的类型,列明需要提交的证明材料。

  管理方式优化升级

  据了解,国家知识产权局此次推出的备案系统具备4大优势。从专利费用减缴证明材料提交流程来看,申请人1年只需办理1次专利费减备案,且仅在办理备案时才需提交有关证明文件,改变了以往对每件专利申请都要准备相同材料的模式,减轻了申请人的负担。从专利费减审批流程来看,国家知识产权局审查员可以直接根据备案系统推送的审核结论作出是否符合费减条件的决定,无需就每件专利申请的费减请求及证明材料再次进行审核,进一步提升了审查效率。从数据管理模式来看,所有备案信息均在备案系统中进行统一管理,增强了数据的可监控性,并为统计、分析等工作提供了数据支撑。从费减文件推送模式来看,各地市知识产权局不再出具专利费用减缴证明,审核结论均由备案系统推送,杜绝了伪造公章、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情况,审核结论的真实性得到了保障。

  “可以看出,备案系统的上线运行将有效解决现行费减模式下专利费用减缴证明材料重复提交、缺乏统一管理和有效监督的弊端,逐渐形成操作便捷高效、管理统一有效的新方式。”相关负责人表示。

  备案系统上线前夕,国家知识产权局相关部门围绕该系统通过现场教学、视频会议等形式,多次对各地专利代办处进行培训。“为使广大申请人及专利代理机构掌握备案系统的操作方法及专利费用减缴业务的办理方式,今年8月1日至3日,我们与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自动化部和初审及流程管理部先后在江苏、山东、四川等地举办备案系统培训班,累计参加人数超过1500人。”相关负责人表示,针对各省市需求,下一步计划继续开展相关培训。

  “备案系统界面设计和功能设置一目了然,操作简单,容易上手。”“备案系统上线运行,改变了以往办理专利费用减缴业务‘跑断腿’的情形,体现了国家知识产权局切实履行服务型政府职能,努力为申请人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专利费减审批业务实现全流程电子化,背后彰显的是国家知识产权局信息服务水平的不断提高。”几位参加备案系统培训班的申请人、专利代理人如是说。(完)

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

编辑:余艺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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