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别让消费者成为“鉴米专家”

来源:广州日报 作者:练洪洋 编辑:严欢 实习生 朱婷劼 2017-12-28 16:30:22
时刻新闻
—分享—

  现在,买米也大有学问:市面上不同产地、不同等级的大米看得人眼花缭乱,大米掺假现象也时有发生。以“五常大米”为例,据业内人士估算,黑龙江五常大米年产量至多为105万吨,但目前全国市场上标售的“五常大米”至少有1000万吨。这意味着,市场上90%的五常大米都是掺假的。

  正宗“五常大米”产量只有105万吨,市场售出“五常大米”至少1000万吨,多出那数百万吨大米是什么?同是“李鬼”,危害程度还不一样:若只是冒充产地,用其他地方的大米“贴牌”,那还好些,“货不对板”不过让消费者破点财;要是通过勾兑香精、石蜡抛光等方式造假,这种大米还有损害消费者健康的风险,更加可怕。

  民以食为天,食品安全是天大的事。每见此类新闻,专家总会教消费者如何辨别真伪——如“五常大米”,每粒大小约7毫米,而且每一粒都有“腹白”,购买时只要用手搓一下,就能闻到大米的清香,而不是陈米的味道——可是,不是每一位消费者都能读到报道,读了报道也未必能够熟练掌握鉴别方法,下次购买大米也难保不上当。让消费者成为“鉴米专家”,既不可靠也不是食品安全保障之正道。理想的消费环境是,以卖家的诚信换得买家的放心,而不是连买袋大米都得掌握一门防伪技术。

  就品牌大米而言,原产地要有强烈的保护意识和积极的保护行动。比如,做好产地证明商标、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识的授权使用及核准,统一规范包装标注形式;建立防伪溯源体系, 利用现代信息技术、网络技术和编码技术,实现从农田到餐桌的全程可追溯;与热销地区的工商、食药监、质监、公安等部门建立跨地区执法联动机制,严查外地市场出现的侵犯大米商标专用权、不正当竞争等违法行为;针对网络平台销售假冒名牌大米违法行为,建立线上线下联动机制;设立举报奖励制度,加大对举报行为的奖励力度,提高打击假冒的精准度……

  现代网络技术无远弗届、无所不能,若能建立起“大米身份证”制度,消费者买到大米后如不放心,可以扫一扫包装上的二维码,了解该产品的真实信息。与监管无缝对接,当消费者发现大米造假时,可在网上向相关部门进行举报,相关部门根据举报情况进行追查,打击犯罪行为。多技术并用、多部门合作,可在一定程度上防范“李鬼”出没。

  对外地消费者的保护,品牌大米原产地有时也鞭长莫及,到外地维权要得到当地积极协助,否则将一事无成。因此,打击假冒行为、保障食品安全、保护消费者权益还得要靠当地的职能部门,他们是第一责任人,有责任也有能力去做好保障工作。就说大米销售吧,市场上那么多“五常大米”,多半不是正宗的,记者都能调查出来,相关职能部门没办法弄清楚吗?给老百姓一袋“放心米”,需要职能部门有更大作为。

来源:广州日报

作者:练洪洋

编辑:严欢 实习生 朱婷劼

阅读下一篇

返回红网首页 返回市场监管频道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