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们:
刚才,李金冬同志作了全省打击传销工作报告,省公安厅吴巨培同志代表省直单位作了发言,讲得都很好,我都赞成,请同志们抓好落实。下面,我讲三个方面的意见:
一、肯定成绩,正视问题
2017年,全省各级各有关部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坚持把打传工作作为防范重大经济风险、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任务,严厉打击传销违法犯罪行为,取得明显成效。一是工作合力不断增强。各级政府将打击传销工作纳入“平安湖南”创建范畴,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为打传工作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各级联席会议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加强部门协作和工作协同,形成了有效的执法合力。二是打击力度不断加大。坚持集中整治和日常打击并举,打击整治与宣传教育相结合,始终保持打击传销的高压态势,查处了“善心汇”等一批大案要案,维护了良好金融市场秩序。三是防控能力不断提升。各项工作机制逐步完善,快速响应、妥善应对的能力和水平得到提升,社会公众对传销工作危害性认识更加深刻,从源头上提高了广大群众防范传销的意识和水平。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全省各级各部门共同努力的结果。在此,我代表省人民政府,向全省各级各有关部门,特别是长期奋战在打击传销一线的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更要清醒地认识到当前打击传销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当前,传销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比较猖獗,传销人员假借各种旗号、利用各种载体从事传销活动,体现出一些新的特点。一是范围有所扩大。传销涉及的领域不断扩展,教育、扶贫、养老、招聘、旅游、双创等行业都有传销活动侵染,形势比较严峻。二是手段更加隐蔽。随着网络时代的来临,传销组织依托各类网站和微信、QQ、论坛、贴吧、第三方支付平台,向社会公众广泛传播违法信息、发展传销下线、实施金融诈骗。同时,传销分子歪曲“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政策,以“消费返利”“金融互助”“虚拟货币”“慈善扶贫”“军民融合”,甚至“一带一路”“中国梦”的名义从事网络传销。三是危害程度加深。传统聚集式传销暴力倾向越来越明显,刑事犯罪特征十分突出。部分传销分子为对抗查处,恶意制造和传播谣言,不断试探法律底线、挑战法律权威。各类传销裹挟着大量人员和资金,不仅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严重威胁,也严重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给社会稳定和政治安全带来较大隐患。
事实表明,传销违法犯罪案件持续高发,是影响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大风险点。我们务必保持清醒认识,把打击传销作为当前防范和化解重大风险的重要政治任务,不断强化责任意识,坚定工作信心,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做实、做细、做好打击和防范传销各项工作,切实净化市场经济秩序,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多措并举,从严打击
打击传销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全省各级各部门要在现有工作基础上,进一步持续加大打传工作力度,坚决遏制传销活动蔓延。
一是要夯实管理基础。各级各部门要结合自身工作实际,通过建章立制明确相关主体在反传销工作中的责任,完善基层管理基础,使传销无处藏身。出租屋和流动人口管理是当前我省打传工作的薄弱环节。各级公安、工商部门要充分用好法律武器,坚持行政处罚和刑事打击相结合,引导出租屋业主及小区物业管理单位履行管理职责,自觉拒绝为传销活动提供场所和其他便利条件,挤压传销组织生存空间。要强化对出租屋和流动人口的信息化管理,运用大数据技术提高基础管理效率,落实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管理责任制,有效堵塞外来人口管理漏洞。
二是要创新技术手段。针对传销违法犯罪活动网络化、信息化的趋势,要进一步强化信息技术在打传工作中的运用,坚持数据引领实战、信息服务实战,不断提升打传工作信息化水平。要充分运用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手段,加强对传销违法犯罪活动的网络监控,加强数据提取、分析、研判,及早发现传销目标对象,稳妥制定打击整治方案,确保做到打早打小和高效处置。各成员单位要加强数据资源共享,准确掌握传销团伙、人员、窝点、规模及动态,对“人员流”和“资金流”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牢牢把握打传工作主动权。
三是要加强重点整治。专项整治行动是对传销违法行为实施有效打击的重要手段。各级公安、工商部门要紧盯重大犯罪团伙、重大典型案件、重大突出风险,有针对性地在全省组织开展打击传销集中整治行动。各市州政府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协调有关部门坚决侦破一批社会影响大、群众反映强烈的重大案件,深挖彻查一批犯罪团伙,捣毁一批规模聚集、流窜作案的传销组织,严惩一批传销活动组织者、领导者和骨干成员。打传形势严峻的市州,必须采取果断措施,加大工作力度,扭转现状,取得突破。其他市州也要筑牢思想防线,不能出现懈怠,防止传销回流反弹。对打传工作不力的市州,要采取约谈、督办、通报等形式传导压力,对不作为、不担当、失职渎职的部门和个人,要严肃追究责任。
三、预防为先,抓源治本
打传工作必须坚持打防结合,要突出集中整治,更要抓好日常预防。各级各部门要把做好预防控制工作,作为从源头上减少和消除传销的治本之策,进一步前移监管关口,完善防控体系。
一是要加强教育引导。做好打击传销宣传教育工作,是提高群众辨别能力的有效手段。各地要充分利用网络、广播电视、报刊杂志、手机短信等平台开展广泛宣传,切实提高传销宣传防控工作的覆盖面、渗透力和针对性,不断巩固和扩大宣传阵地,形成全社会共同抵制传销的浓厚氛围。要精准把握宣传教育工作规律,及时披露、报道集中整治行动的成果和典型案例,深刻揭露传销活动的形式、手段和危害,引导广大人民群众深刻认识传销、自觉远离传销、积极举报传销,真正让传销成为人人喊打的“过街老鼠”。
二是要健全体制机制。要完善预警机制,将案件监测工作贯穿传销形成演变的始终,更加及时、准确、有效地监测传销线索,及时掌握传销态势和重大案件情况,进一步提高传销防范能力。要完善快速处置机制,按照线上监测、线下实证、快速反应的原则,综合运用警示、约谈、查处等多种收到,及时分类、妥善处置,防止传销组织坐大成势。要完善基层治理机制,进一步明确基层组织在打击传销工作中的责任,强化必要的物资、设备保障,形成全民参与、上下联动的传销治理格局。要继续把无传销创建工作作为打传工作的重头戏,在做好“无传销城市”“无传销社区”创建活动的基础上,深入开展“无传销网络平台”创建工作,不断压实互联网平台企业的主体责任,引导企业加强自律,开展防范传销宣传和涉传网络信息清理屏蔽等工作,全力挤压传销活动生存空间。
三是要加大维稳力度。近年来,我省曾发生多起因传销导致的群体性上访、闹事、死人恶性刑事案件,给社会稳定带来严重影响。各地各部门要坚持预防为主、防范在前的方针,将问题解决在初始阶段,将矛盾化解在基层,把传销维稳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避免传销违法行为由经济问题上升为社会稳定问题。对限制人身自由、教唆、煽动、组织传销头目和聚众滋事、暴力抗法的骨干分子要坚决予以严惩。对上当受骗且没有欺骗他人参加的,要做好教育和思想转化工作,防止因工作不力、查处措施不当,引发严重刑事案件和群体性事件。
同志们,打击传销工作事关国家经济安全、事关社会和谐稳定,是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我们要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引下,坚定信心,振奋精神,不断把打击传销综合整治工作推向深入,为建设富饶美丽幸福新湖南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来源:湖南省政府信息网
编辑:黄舒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