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案件为何面临执行难?面对执行难问题,该如何破解?如何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
日前,由人民网知识产权频道主办的“破局专利侵权案件执行难,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研讨会在北京举行。会上,专家、学者、律师和相关企业代表就上述问题进行了探讨。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和商业模式的创新,各类专利纠纷案件呈现高涨趋势。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庭长宋晓明介绍,2017年,全国专利民事一审案件数量为16010件,同比上升29.56%。
与此同时,在实践层面也出现了一些专利侵权案件执行难的问题。
2017年5月,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依法受理了原告深圳来电科技有限公司诉另外两家公司侵害其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案。2018年5月,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决被诉的其中一家公司侵犯来电科技两项专利成立、赔偿来电科技共计200万元。2018年11月22日,北京高院作出终审判决,维持原判。
但是,据来电科技首席营销官任牧介绍,执行始终未落地,“关于拒执、重复侵权该如何来认定?”
“现有法律对执行环节的规定还不够具体,使得一些司法判决难以落地。”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教授孙国瑞称,这就需要立法部门根据实践需要,适时对法律进行修改和完善,增加法律和司法解释的供给。
事实上,2018年12月23日,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审议的专利法修正案草案进一步提高了侵犯专利权的损害赔偿数额和假冒专利的行政处罚数额,草案的相关规定一旦获表决通过,有望大幅提高法律的震慑力。
而在2018年12月初,国家发改委等38个部委联合签署《关于对知识产权(专利)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包括重复专利侵权行为、不依法执行行为等在内的六大类行为,将被认定为知识产权(专利)领域严重失信行为,并面临跨部门联合惩戒。
“在现有法律框架下,如果被执行人拒不执行,是可以限制高消费,不让其坐高铁、坐飞机,不让其孩子上高价幼儿园的。”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肖建国说,此外,民事诉讼法专门规定,如果不履行生效文书,法院可以处以迟延履行金,从而震慑被执行人。
在柳沈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陶凤波看来,大部分知识产权案件判决的损害赔偿,法院都可以在短期内执行。法院作出的禁令性判决,例如要求企业“永远停止制造、销售、使用”,一定程度上加大了执法难度。这时就需要更多的配套措施,让法院执行更有强制力。
孙国瑞说,法院的执行部门在执行生效判决的案件时,也应当有所创新。比如强化执行联动,加强执行工作的信息化建设,打通信息梗阻,执行过程全公开等。(周有强)
来源:工人日报
作者:周有强
编辑:朱婷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