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某从网上买来假冒某品牌的运动鞋,再放到网上卖,到案发时共卖出5271双,得货款30万元。该案提起公诉后,陈某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8万元。这是4月26日福建省泉州市检察院负责人在“严格知识产权保护 营造一流营商环境”主题新闻发布会上发布的十个知识产权犯罪典型案例之一。
泉州是中国品牌之都。该市检察机关通过充分发挥捕、诉、监、研、防等各项检察职能,强化品牌保护力度。2018年,该市两级检察院共批准逮捕涉嫌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42件67人,起诉203件286人,批捕和起诉上升率分别达44.8%和48.8%。
从案件办理情况看,2018年该市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呈现五个方面特征:网络售假呈现递增趋势;案件涉外因素有所增长;非公企业商标权受侵犯比例较高;案发地和涉及的行业均相对集中(犯罪地主要分布于经济发达、品牌集中的地区);规模化侵权案件数量相对减少,刑事司法初见成效。
在分析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原因时,该市检察院负责人认为,经济、社会、地域三大因素值得关注:经济因素,主要是“互联网+”经济的崛起,使得假冒生产的空间更加隐秘,以及违法犯罪成本低;社会因素,即公众的知识产权意识还相对薄弱,知识产权保护观念有待进一步提升;地域因素,泉州品牌在外地受到侵权的现象愈发严重,跨省打假的沟通协调机制有待进一步加强。
为严格知识产权保护,营造一流营商环境,泉州市检察院发布《2018年度泉州知识产权检察白皮书》,梳理归纳办案数据,针对案件特点、成因,提出对策建议。一是不断完善立法。如提升违法犯罪成本、刑事管辖争议的确定、网络服务提供行为的定性、反向假冒的入罪、知识产权诚信体系建设等方面有待立法进一步推进。二是充分利用数据,准确研判侵权程度,及时向高层反映品牌侵权和维权状况。三是提升侵权成本。严格知识产权刑事犯罪缓刑和免刑的适用,加大罚金刑的适用和执行力度,最大限度压制假冒仿冒生存空间。四是构建诚信体系。先行先试探索建立立体化的知识产权保护诚信体系,将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刑事违法信息纳入企业和个人信用记录。(记者张仁平 通讯员吴珺莹)
来源:检察日报
作者:张仁平 吴珺莹
编辑:戴佳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