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8日,澳门消费者委员会、澳门金融管理局和澳门世界贸易中心仲裁中心签署了《关于设立金融消费纠纷调解计划的合作备忘录》,自此,澳门的金融消费纠纷多一个处理渠道。
此次签署的金融消费纠纷“调解计划”合作备忘录,是参考邻近地区的金融消费纠纷调解模式,并结合澳门实际情况,由澳门消费者委员会、澳门金融管理局和澳门世界贸易中心仲裁中心三方商讨设立。澳门金融管理局许可的金融机构都是“调解计划”的成员。“调解计划”主要覆盖申索额不高于100万澳币的金融消费争议,而且是投诉人首次知悉其损失日起计两年内提出的调解请求。
据悉,该“调解计划”将来会与粤港澳大湾区城市进行对接,并与大湾区城市的仲裁及调解机构签订协议,届时可涵盖整个粤港澳大湾区金融消费纠纷的调解服务。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作者:黄劼
编辑:曾拥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