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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6万家不合格网络餐饮店铺被下线

来源:法制日报 作者:周斌 见习记者 赵婕 编辑:黄舒婷 2019-10-11 09:3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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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聚焦5大民生领域

近6万家不合格网络餐饮店铺被下线

学校周边“流动餐车”的卫生问题、群众饮用水“二次供水”问题、保健食品药品虚假宣传问题……这些问题检察机关都“管”了。

10月10日,最高人民检察院通报“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工作情况。

最高检第八检察厅厅长胡卫列介绍说,在为期一年的专项活动中,全国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办案规模大幅提升、质效明显提高,全国检察机关共办理相关案件61668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52291件,提起诉讼1083件。食品药品领域办案数占比从专项监督活动开展前的14.7%上升至33.7%。

聚焦五大民生领域

胡卫列说,最高检自2018年8月起部署开展为期一年的专项监督活动。专项活动中,检察机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聚焦农贸市场及校园周边食品、网络餐饮、饮用水、保健食品药品以及速冻食品行业安全等五大重点领域集中发力。

针对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问题,紧盯学校、校外托管培训机构食堂及周边商店、“小饭桌”“流动餐车”等领域食品安全监管问题,全国检察机关共立案8839件,促进学生吃得放心、家长安心。

效果非常明显。胡卫列举例说,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检察院收集提取了周边8所高校2018年食源性胃肠道疾病数据,在专项活动开展后经比对发现,2019年1季度就诊病历已从2018年1季度的2884人下降至1348人。

针对农贸市场、超市食品安全问题,检察机关紧盯销售有毒有害、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农产品、虚假标注有机食品等问题,共同守护“菜篮子”安全。江苏省连云港市人民检察院聚焦“问题食盐”,向有关部门发出诉前建议,推动开展全市食盐质量安全专项打假行动。

针对饮水安全问题,检察机关紧盯饮用水水源地、二次供水、自来水厂制水设施、现场制售饮用水等环节违法情形,保护好人民群众“生命的源泉”。湖北省赤壁市人民检察院通过诉讼促使市水利局启动对茶庵岭镇自来水厂的升级改造工程。

胡卫列说,针对网络餐饮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配送餐品保管不善等问题,检察机关督促市场监管部门严格监管,督促网络平台加强行业自律,59956家不合格网络餐饮店铺被下线。

一年里,检察机关还办理涉及保健食品药品虚假宣传问题案件1139件。湖南省湘阴县人民检察院办理老年人保健品虚假宣传案,向县人大专题汇报,推动行政机关对保健食品销售市场进行规范整治。

督促监管违法曝光

近6万家不合格网络餐饮店铺被下线!众所周知,网络餐饮违法往往具有虚拟性、隐蔽性和远程性,专项行动中,检察机关是如何发现这些违法问题又是如何处理的呢?

最高检第八检察厅第二办案组主办检察官赖红军回应说,各级检察机关依托“两法”衔接平台等,运用科技手段从海量数据中挖掘线索;发挥12309检察服务中心、公益损害“随手拍”等平台作用,方便群众向检察机关举报反映;加强与行政监管部门的协作配合,获取公益线索。拓展线索来源,及时发现网络餐饮违法问题。

发现违法问题后,检察机关通过发出检察建议,督促相关行政监管部门依法行政,强化对第三方平台和网络餐饮商家的监督检查,及时预防、发现和治理相关食品安全隐患。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开发并运用全国首个网络订餐违法线索监测系统,发现两万余条违法线索,将问题店铺全部移交网络订餐平台予以即时下线处理。开辟违法店铺下线名单公示专栏,对违法行为予以公开曝光,对于多次违法的订餐平台和经营主体一律纳入信用惩戒。

赖红军说,保护公益的同时,检察机关还积极帮助相关企业解决实际困难。河北省邢台市桥东区人民检察院在依法办理涉及网络餐饮公益诉讼案件的同时,向区行政审批局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其畅通审批渠道,提高工作效率,对符合要求的商家及时办理相关证件,帮助200多家整改后的商家尽快恢复经营。

惩罚性赔偿获支持

近年来,针对食品安全等领域“违法成本低”问题,不少代表委员和专家学者呼吁扩大惩罚性赔偿制度的适用。

赖红军告诉记者,检察机关在消费公益诉讼中能否提起惩罚性损害赔偿请求,目前尚无法律和相关司法解释予以明确规定,今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明确要“探索建立食品安全民事公益诉讼惩罚性赔偿制度”,为检察公益诉讼适用惩罚性赔偿提供了政策指引。

专项活动中,各地检察机关在办理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中积极探索惩罚性赔偿请求,基本得到了法院的支持。

赖红军举例说,江苏省南通市人民检察院提起诉讼的7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中,均提出了惩罚性赔偿请求,已判决的5起案件法院均支持了检察机关诉讼请求。湖南省10个基层院惩罚性赔偿请求均获法院支持。

重庆市人民检察院在查明犯罪事实,并有充分证据证明侵害责任主体销售保健食品药品犯罪金额的前提下,提出惩罚性赔偿诉求,并加强与法院的沟通,达成一致意见,目前法院已判决支持1起民事公益诉讼和1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关于惩罚性赔偿金的诉讼请求。

“法检两家就惩罚性损害赔偿诉讼请求相关问题进行专题调研,争取形成会议纪要或出台司法解释,进一步明确适用领域、细化具体标准。”赖红军建议道。(记者 周斌 见习记者 赵婕)

来源:法制日报

作者:周斌 见习记者 赵婕

编辑:黄舒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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