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节前夕,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中秋节令食品专项监督抽检,共抽检食品(月饼)85批次样品,根据食品相关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82批次食品样品合格,3批次食品样品不合格。现将具体情况公示如下:
一、合格食品情况(详见附件1)
二、不合格食品情况(详见附件2)
(一)娄底市好家联连锁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零陵区鸿达食品厂生产的港式月饼(凤梨味),经湖南省产商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检验发现,酸价(以脂肪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零陵区鸿达食品厂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湖南省食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复检后,维持不合格结论。
(二)耒阳市佳福乐超市有限公司佳福乐商业广场分公司销售的,标称衡阳市湘雁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酥薄月(糕点),经湖南省产商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检验发现,酸价(以脂肪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沅陵县麻溪铺镇东山批发部销售的,标称沅陵县龙泉食品厂生产的中秋月饼,经湖南省产商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检验发现,酸价(以脂肪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省市场监管局已责成衡阳、永州、怀化、娄底等市市场监管局立即组织开展核查处置,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及时将有关食品生产经营者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
特此公示。
附件:
来源:中国市场监管报
编辑:黄舒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