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
209批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情况的公示
近期,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监督抽检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饮料、蔬菜制品、糕点、豆制品等5大类食品209批次样品,根据食品相关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195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14批次样品不合格。现将具体情况公示如下:
不合格食品情况
(一)永州市江华瑶族自治县沱江镇教邮小街陈志英(个体工商户)使用的煎炸过程用油,酸价和极性组分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求。检验机构为湖南省产商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二)标称隆回县神龙岩泉饮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神龙岩包装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湖南省产商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三)标称新邵靖龙山泉有限公司生产的靖龙山泉(包装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项目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湖南省产商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四)标称湖南水庄山泉有限公司生产的水庄山泉包装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湖南省产商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五)标称隆回县九龙山泉桶装水厂生产的隆湘九龙山泉桶装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湖南省产商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六)宁远县九嶷壹号山泉水店销售的,标称宁远县界头源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生产的包装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湖南省产商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七)标称新邵县奕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龙邵山泉包装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湖南省产商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八)标称湖南省千家峒山泉水有限公司生产的千家峒天然山泉水,铜绿假单胞菌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湖南省产商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九)标称江永县康宝纯净水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康宝饮用纯净水,铜绿假单胞菌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湖南省产商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十)标称新邵县朗概山泉水厂生产的朗概山泉桶装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湖南省产商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十一)标称郴州市泉潭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Q心面包(原味),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经湖南省产商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抽样检验发现,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郴州市泉潭食品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广电计量检测(湖南)有限公司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十二)娄底市娄星区百联超市涟钢店销售的,标称浏阳市惠天食品厂生产芝麻糕,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湖南省产商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浏阳市惠天食品厂对样品真实性提出异议,经属地市场监管部门核实,不合格样品确定不是浏阳市惠天食品厂产品。
(十三)永兴县大桥路万家和生活超市销售的,标称长沙万得福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老婆饼(糕点),过氧化值(以脂肪计)和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项目不符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湖南省产商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十四)标称长沙市鸿泰豆制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泰字香干,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湖南省产商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省市场监管局已责成长沙、邵阳、郴州、永州、娄底等地市场监管局立即组织开展核查处置,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采取下架、封存、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及时将有关食品生产经营者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
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
1817批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情况的公示
近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监督抽检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方便食品、罐头、冷冻饮品、速冻食品、糖果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酒类、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食糖、水产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豆制品、蜂产品、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食品添加剂、食盐等27大类食品1817批次样品,根据食品相关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1797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20批次样品不合格。现将具体情况公示如下:
不合格食品情况
(一)武陵区沅澧情食品店销售的,标称湖南常德金丹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常德酱板鸭,菌落总数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湖南省食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二)韶山市慧璇超市销售的,标称湖南湘水凫食品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御香酱板鸭(酱卤肉制品),菌落总数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湖南省食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三)标称新邵县郎概山泉水厂生产的郎概长寿山泉,铜绿假单胞菌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湖南省食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四)标称双峰县华天绿色食(饮)品厂生产的包装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湖南省食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五)标称双峰县花门镇黄龙山泉水厂生产的黄龙红崖山泉,铜绿假单胞菌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湖南省食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六)标称花垣县乡村山泉水厂生产的高原摩天岭饮用泉水,铜绿假单胞菌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湖南省食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七)标称湖南省湘西自治州花垣县浩鑫饮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云盘梦之泉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湖南省食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八)标称湘西苗王洞山泉水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苗王洞山泉,铜绿假单胞菌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湖南省食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九)标称泸溪县水凉洞山泉纯净水厂生产的水凉洞桶装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湖南省食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十)标称攸县桂泉天然山泉有限公司生产的乡里山泉包装饮用天然水,铜绿假单胞菌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湖南省食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十一)标称湘西凤池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地龙蛋白复合片(压片糖果),铅(以Pb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湖南省食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十二)永州市零陵区建都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的散玉带豆(蚕豆),酸价(以脂肪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湖南省食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十三)标称湖南馨恒堂中药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黑芝麻,酸价(以脂肪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湖南省食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十四)标称祁东农交汇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香辣剁椒鱼(熟制动物性水产制品),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湖南省食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十五)标称湘潭市雨湖区闽佳香食品厂生产的西点面包(冷加工)(肉松),菌落总数和霉菌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湖南省食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十六)标称湖南瑶妹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秘制豆干,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湖南省食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十七)湖南溆浦君悦华庭酒店管理有限公司销售的油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湖南省食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十八)衡阳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华新胖子鱼粉店销售的油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湖南省食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十九)桑植县澧源镇新城紫竹苑小区桑植斌籽早餐店(个体工商户)销售的油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湖南省食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二十)湖南温尔登商贸管理有限公司车站南路店销售的糙米,镉(以Cd计)和黄曲霉毒素B1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湖南省食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省市场监管局已责成长沙、株洲、湘潭、衡阳、邵阳、常德、张家界、永州、怀化、娄底、湘西州等地市场监管局立即组织开展核查处置,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采取下架、封存、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及时将有关食品生产经营者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