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市场监管局最新发布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情况显示,全省抽检酒类、糕点、豆制品、蜂产品等7大类食品311批次样品,其中291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20批次样品不合格。不合格名单中包含8批次糕点。
抽检结果显示,湖南万家丽集团国际购物广场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沅江市天心斋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桂花糕,标称浏阳市古港古城食品厂生产的浏阳茴饼,长沙汇民食品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长沙市川江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龙须酥,均检出酸价(以脂肪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湖南恒康惠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平江县熙恒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灯芯糕,湖南省新邻居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长沙市贡好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名盛分公司生产的麦香小麻花,均检出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项目不合格。长沙汇民食品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湘阴县湘永食品厂生产的潮糕,检出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项目不合格。
岳阳楼区岳纺佳家玛购物广场销售的标称长沙市冠友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南瓜饼,湘阴县新泉镇银河商场销售的标称汨罗市旺和顺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红豆味月饼,均检出防腐剂混合使用项目不合格。
据了解,酸价和过氧化值分别是反映食物中油脂酸败程度和油脂是否氧化变质的主要指标,食用酸价和过氧化值超标的食品可能会导致肠胃不适、腹泻。长期过量摄入防腐剂可能会对消费者的身体健康造成一定损害。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省市场监管局已责成相关市场监管部门组织开展核查处置,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采取下架、封存、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刘永涛
编辑:杨雁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