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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市市场监管局出台优化营商环境21条措施

来源:郴州市场监管 编辑:胡用梅 2021-06-04 23:5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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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湖南省优化经济发展环境规定》,积极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着力激发市场主体活力,近日,郴州市市场监管局出台优化营商环境21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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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协调推进商事制度改革,营造便捷的市场准入准营环境

1.持续提升企业开办便利化水平。进一步优化企业开办服务,推动实现市场主体设立登记、公章刻制、申领发票、员工参保登记、住房公积金企业缴存登记、银行开户预约线上“一网通办”、线下“一窗通办”。继续推进市场主体登记“跨省通办”,满足各类市场主体和广大人民群众“异地办事不见面”需求。进一步精简企业开办环节、材料、时间、费用,将企业开办6个联办事项的办理时间压缩到2个工作日以内。

2.持续简化企业注销登记。将企业简易注销公告时间从45天压减至20天,逐步解决企业“设立易、注销难”问题。

3.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在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郴州片区和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保税区全面推开“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

4.深化行政许可便利化改革。严格执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落实“法无禁止即可入”“清单之外无审批”要求。科学制定气瓶充装许可、机动车检验机构资质认定等新承接行政许可事项的办理流程,实现新承接审批事项无缝对接。

5.继续推行承诺制许可。在确保药品零售企业合规经营的前提下,拓展“承诺制许可”范围,放宽“承诺制许可”条件,更好服务医药产业发展。

6.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认真贯彻落实《外商投资法》和《外商投资法实施条例》规定,严格执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便利外商投资企业登记注册,落实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制度,推动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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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依法保护各类市场主体,营造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

7.强化竞争政策基础地位。推动建立重大政策措施部门会审制度,建立公平竞争审查投诉举报受理回应机制,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落实情况第三方评估,进一步加强公平竞争审查。

8.加大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力度。配合省市场监管局加强对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的调查。对社会关注、群众关切的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存在的市场混淆、商业贿赂、虚假宣传、商业诋毁、侵犯商业秘密、不正当有奖销售、互联网不正当竞争行为,加大监管执法力度。

9.加强违规涉企收费治理。加强行政机关、事业单位、行业协会、中介机构、商业银行等领域涉企收费检查,进一步推进涉企收费事项公开,强化收费公示及明码标价。

10.严厉打击知识产权侵权假冒行为。组织开展商标、专利、地理标志侵权假冒专项执法,加大对侵权假冒重点区域、重点市场的案件查办和督查督办力度。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健全完善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为企业合法维权提供法律咨询和资金支持。

11.持续优化消费环境。建立统一、权威、高效的12315消费维权体系,实现“一号对外、集中管理、便民利企、高效执法”工作机制。完善“诉转案”工作机制,对消费欺诈、侵犯个人信息、预付卡跑路、大数据杀熟等消费痛点堵点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妥善应对重大消费维权事件。

12.开展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社会舆论关注和市场监管风险大的突出问题,集中力量加大执法力度,依法查办一批性质恶劣的典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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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着力提高市场监管效能,营造高效的市场监管环境

13.完善信用监管机制。完善涉企信息归集公示机制,推动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涉企信息及时归集、有效公示。进一步健全信用约束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依法开展信用约束和联合惩戒,让失信主体“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积极推进信用修复机制建设,探索出台企业信用修复等信用标准,鼓励企业自我纠错、重塑信用,有力支撑信用体系建设。

14.创新监管方式。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有机结合,科学分配监管资源,进一步压减多头检查和重复检查,对诚信者“无事不扰”对失信者“利剑高悬”。加快推进“智慧市场监管”平台建设,进一步加大气瓶信息化管理、电梯救援平台、“互联网+明厨亮灶”等功能模块推广力度,利用互联网、大数据提升监管精准化、智能化水平。

15.探索开展包容审慎监管。全面落实市场监管领域首次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对于市场主体的“无心之失”,且未造成严重危害的,实施容错监管。

16.强化重点领域监管。加强食品药品监管,对食品药品等涉及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等特殊重点领域,依法依规实行全覆盖的重点监管。加强质量监管,完善缺陷产品召回制度,加大缺陷信息收集、缺陷调查、行政约谈、召回监督等工作力度。深入开展特种设备三年专项整治行动,加强特种设备监管,对公众聚集场所、事故多发和问题反映集中的特种设备,实施重点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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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切实增强服务意识和能力,营造优质的政务服务环境

17.强化标准引领作用。进一步完善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推动企业公开标准实现便利化、信息化。充分发挥“两个国检中心”“四个省级以上标委会”的技术支撑和标准引领作用,强化标准供给。强化认证认可服务,围绕重点产业领域,组织制定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湖南省标准或满足郴州自然条件、风俗习惯等特殊技术要求的郴州标准,积极创建国家级、省级标准化试点和示范区。

18.加强质量基础服务。继续开展“质量体检进企业”活动、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和“计量服务中小企业行”活动。探索开展标准、计量、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等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试点,为市场主体提供更加优质服务。

19.拓宽知识产权服务。落实专利资助等政策措施,指导和支持企业申报知识产权战略专项项目。开展知识产权促进行动,实施规上工业企业专利“扫零”计划、高新技术企业发明专利“扫零”计划和创新产业发明专利维持计划、高价值专利培优计划,指导和支持市场主体高价值发明专利培育。

20.大力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建立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需求库,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政策体系,积极开展“银企”对接行动,帮助企业打通知识产权转移转化渠道,引导市场主体通过知识产权质押方式获取贷款激发活力,切实缓解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融资难”问题。

21.探索开展惠企政策精准推送服务。在门户网站开设惠企政策专栏,及时公布市场监管领域惠企政策清单、责任科室(单位)、工作人员及联系方式,便于各类市场主体查询参考。积极开展政策解读,通过“一图读懂”等方式提高政策解读直观性。探索开展惠企政策精准推送服务,根据新登记注册企业所属行业、规模等精准推送惠企政策。

来源:郴州市场监管

编辑:胡用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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