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湖南工商40年】我和妻子的工商情缘

2018-11-26 16:19:30 红网
作者:张 谦 编辑:刘郁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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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1978年10月31日,湖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正式恢复成立。作为湖南经济发展的见证人、助产师和守护者,40年来,湖南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从催生培育市场主体到商品市场的建设,到科学监管维护市场秩序,始终孜孜以行,留下了独特的时代印记。

即日起,红网工商频道与湖南省工商局联合推出《我与湖南工商40年》系列报道,讲述40年间充满工商情结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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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光荏苒,弹指挥间,我和妻子的工商情缘已有三十四年。我俩从十八岁的稚嫩青年,变成了年过半百的“老工商”人。岁月无形中让我们增添了丝丝白发,却留下了我俩一世不变的工商情缘……

援助“大肚汉”的“同桌”

1984年初,改革开放不久,全国工商扩编招干,我和妻子经考试同时被录用为株洲县工商局干部。我们新干部一报到,就被拉到200公里外攸县的一个学校里,集中参加株洲市工商系统新进干部岗前培训。当时还是计划经济时期,办学条件比较艰苦。吃的是围席,住的是土房,躺的是草席,特别是吃饭定量供应。记得在那里吃第一餐午饭的时候,看着桌上四两一餐的钵子饭,刚满18岁的我,因觉吃不饱而面露难色。我旁边一个留着齐颈短发、眉清目秀、身材消瘦的女生,就将自己的一半米饭分给了我。我连忙道谢,她笑着说:“我吃不了那么多,每餐都可以援助一半给你。”以后确实都这样,是她的援助,让我这个“大肚汉”在培训时没有饿着。她叫陈剑卉,后来成为了我的妻子。我和她虽是同校同年级隔壁班的同学,在此之前却不认识。更巧的是,培训回来后,我俩都被分到渌口镇工商所,且在同一间办公室,桌对桌,面对面,成为了名符其实的“同桌”。

办公室秘书的“私人秘书”

我在所里只工作了几个月,就被调到县局办公室当秘书。我和她虽然同在一栋楼里上班,但不在一个楼层。平时我俩见面的机会也不是太多,若是见面,大多是我请她帮忙做事。那时还没有电脑和电子打印机。写完的文稿一般要抄正后,送领导签字,再送去打字室。办公室人少事多,忙不过来时,就经常请她帮我誊正文稿。到后来,我一到她办公室,同事们便会取笑我说:“公家秘书找私人秘书来做事了。”她却总是笑着为我解围说:“没关系,你事多,拿来就是。”我特别记得1987年夏天的那个晚上,为了第二天县里的文书档案检查,请她帮我抄写档案的卷内目录。我俩没顾上吃晚饭一直忙到深夜一点钟。望着她那疲倦的身影,懵懂的我,陡然开窍。她不就是我梦中要寻觅的那个“她”吗?于是我就怯怯地说出了与她交朋友的话,哪知她也是心有灵犀。我俩的关系就这样水到渠成,她成了我真正的“私人秘书”。

“装谦虚”碰到了“不谦虚”

我姓张名谦,因为性格较为温和,为人低调,但有时也很较真,所以被她戏谑为“装谦”。记得1989年冬季,县里举办“卫士之歌文艺汇演”,县文化局的同志希望我局创作一部反映工商工作的花鼓短戏,写剧本的任务落到了我的身上。初生牛犊不怕虎,我熬了几个晚上,真写了个剧本叫《把关》。完稿的那天晚上,我兴奋地拿出剧本手稿,装模作样地叫她“斧正”,其实只想显摆一下,让她夸夸我。哪知她竟毫不客气地就在上面“大刀阔斧”修改起来。有“惜文”毛病的我,在旁边看着她边画边改的“放肆”行为,心里那个痛啊,嘴里还不好说什么。耐着性子看她改完后,我心释然了,觉得她改得还挺有道理。后来我局将这个花鼓戏《把关》排演后,获得了创作一等奖、表演一等奖和组织奖。我清楚这“军功章”里也有她的一半。

同台竞技各为其“主”

那是1998年的秋季,市工商局组织《反不正当竞争法》颁布实施五周年全市工商系统法律知识竞赛。那时我已调到天元区工商分局工作,她也成为了我的妻子。我和她作为不同区、县队的参赛选手同台竞技。几轮必答抢答题的博弈之后,我们队与她们队最后得分竟然相同。于是组委会决定加赛一题抢答定输赢。妻子平日手快,自然成了她队的“抢铃手”。我这个“憨子”居然也被队友强制推举为我队的“抢铃手”,理由是“把局与局之间的竞争转化为夫妻间的对抗,更有‘热闹’可看。你老婆一定会让着你”。关键时刻,我俩各为其主,互不相让。最后还是妻子以快制“敌”,为她们局夺得了胜利。后来在“惧内叛变、有意放水”的玩笑中,我带着无奈解释了好几次。

“跟屁虫”让人“误会了”

说她是“跟屁虫”,不是说我去做什么她总跟着我,她不是那种粘人的“小女人”,而是说我在局里干什么工作,她不久也会跟着干什么工作,只是我俩不在一个工商局里任职而已。我当过区局的企业注册登记股长、个体股长、法制股长、工会主席,她也在他们县局担任过这些职务。只不过她的这些职务基本上是跟在我屁股后面发生的。我曾笑话她是“跟屁虫”。因工作性质相同,我俩在一起开会、学习、检查的机会较多,在家也常常交流一些学习、工作上的心得、体会。有时也会因意见观点不同而“顶雷”。还真有几次是从床上爬起来翻书对质。用她的话说是“为真理而战,谁对了就听谁的”。“处罚措施”是,谁错了第二天洗碗。记得2007年全市系统搞行政执法质量考评,组织各区县局法制股长交叉检查,末位者要诫勉谈话。在检查中我俩相互“找茬”。正是那几年工商系统实行这种法制上“挑刺”的做法,使整个工商系统行政执法水平上了一个大的台阶。我俩在法制口呆长了,还落了个“法制夫妻”的美谈。也因此发生了一起令人尴尬的“笑话”。那是2014年6月,省工商局在深圳举办全省法制干部培训班。我俩又一同参加了这期培训班。在那里国家工商总局行政学院条件很好,每个学员都住的是单间。碰巧我的住房是个套间,因我俩只带一个行旅箱,为了方便生活,我就叫她住到了一起。学校管理挺严,两天后有人就把发现的这一“严重问题”反映给了省局培训班的负责老师。这“误会”当场就把老师给逗乐了,赶忙解释道:他俩是夫妻,都是来参加培训的。“误会”也值得,那几天有她的帮忙,让我偷闲写出了《从我局执法办案情况谈工商系统执法办案的问题和对策》的论文,获得了那次省局法制培训班论文一等奖。

时间仿佛一闪而过,细细回顾我和妻子三十多年的工商情缘,就像一坛陈年老酒,愈陈愈纯,愈品愈香。(作者张谦系株洲市工商局高新分局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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