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350批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情况的公示

2019-10-14 00:00:00 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编辑:黄舒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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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监督抽检饮料、糕点、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等4大类食品350批次样品根据食品相关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9批次样品不合格合格341批次样品现将具体情况公示如下:

一、不合格食品情况(详见附件1

(一)标称蓝山县湘韵食品饮料有限公司生产的包装饮用水经湖南省食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检验发现,铜绿假单胞菌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标称溆浦县天源纯净水厂生产的天源包装饮用水经湖南省食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检验发现,铜绿假单胞菌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标称湖南湘汩饮用水有限公司生产的白云湘汩包装饮用水(C系)经湖南省食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检验发现,铜绿假单胞菌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标称湖南湘汩饮用水有限公司生产的白云湘汩包装饮用水(M系)经湖南省食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检验发现,铜绿假单胞菌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标称汉寿碧海矿泉水有限公司生产的碧海包装饮用水经湖南省食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检验发现,铜绿假单胞菌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六)标称汉寿碧海矿泉水有限公司生产的青龙井包装饮用水,经湖南省食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检验发现铜绿假单胞菌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七)标称湖南华沁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韩式老婆饼(烘烤类)经湖南省食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检验发现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湖南华沁食品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湖南省产商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八)常德步步高商业连锁有限责任公司津市店销售的洋姜经湖南省食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检验发现糖精钠(以糖精计)和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九)湖南通程佳惠商业有限公司娄底商业广场店销售的鲫鱼经湖南省食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检验发现地西泮项目不符合原农业部公告第235号《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要求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省市场监管局已责成长沙、湘潭、常德、永州、怀化、娄底等市市场监管局立即组织开展处置工作,依法予以查处并要求责令有关食品生产经营者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食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长沙、湘潭、常德、永州、怀化、娄底等市市场监管局应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7日内向社会公布相关食品安全风险防控措施3个月内对有关食品生产经营者采取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布并向省局报告。

二、合格食品情况(详见附件2

特此公示

附件: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信息表.xls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合格食品信息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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