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大侵权假冒行为惩戒力度,完善新业态新领域保护制度,加强跨部门跨区域办案协作,更大力度加强国际合作……近日,中办国办印发了《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明确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做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提出了一系列重要政策措施和有针对性的创新举措,为各地区各部门开展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提供了目标指向。
这是新时代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纲领性文件。中央历来重视对知识产权的保护,作为首个以中办国办名义出台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文件,足见其规格之高、重视之甚。众所周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是完善产权保护制度最重要的内容,也是提高中国经济竞争力最大的激励。党中央国务院加强对知识产权的保护,从制度层面提升知识产权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彰显了我国依法严格保护知识产权的鲜明立场和坚定决心,为做好新时代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
问题是时代的声音。长期以来,我国在知识产权保护上存在一些短板和不足,如“侵权成本低、维权成本高”的问题始终没有解决;又如,知识产权保护在执法体制、行政管理上尚有欠缺,相互之间缺乏有效衔接和配合。这些知识产权保护中的问题,应该给予足够的重视,更应该在发展中解决。对此,《意见》中不仅明确了保护治理的方法,即“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技术、社会治理手段”,不断改革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而且给出了明确的时间表:力争到2022年,侵权易发多发现象得到有效遏制,权利人维权“举证难、周期长、成本高、赔偿低”的局面明显改观,到2025年,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达到并保持较高水平,保护能力有效提升,保护体系更加完善,尊重知识价值的营商环境更加优化,知识产权制度激励创新的基本保障作用得到更加有效发挥。
党的十八大以来,加强和保护知识产权工作取得了不小成效。从加强顶层设计、完善法律法规,到改革体制机制、加强司法和行政保护等,关于知识产权保护的决策部署更加全面,措施也更为得当。数据具有说服力:2018年,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的社会满意度提升到76.88分,创历史新高;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在发布的《2019年全球创新指数》报告中指出,中国排名提升至第14位;世界银行发布的《2020营商环境报告》显示,中国营商环境在全球排名提升至第31位。不难发现,通过努力,知识产权保护取得进步的同时,也带动了创新环境、营商环境的优化,这是一个持续“多赢”的成果。可以说,只有充分认识到知识产权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石”、创新驱动发展的“刚需”、国际贸易的“标配”的功能定位,才能继续下大力气强化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为建设创新型国家做贡献。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意见》从现实发展出发,着力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严保护、大保护、快保护、同保护工作体系,进行了具有时代特点的系统谋划和整体部署。这就更加需要强化制度约束、加强社会监督共治、优化协作衔接机制、健全涉外沟通机制等,切实把《意见》的“设计图”变成“施工图”“责任书”“动员令”,将各项工作落细落小落实,确保各项工作全面推进。
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就是激活发展动力。以《意见》出台为契机,贯彻落实好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效能的具体举措,就能为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增添动力,努力推动新时代知识产权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