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737批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情况的公示

2019-12-25 11:16:13 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编辑:黄舒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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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监督抽检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方便食品、罐头、冷冻饮品、速冻食品、糖果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酒类、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水产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豆制品、蜂产品、保健食品、特殊膳食食品、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食品添加剂、食盐等27大类食品737批次样品根据食品相关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19批次样品不合格718批次样品合格现将具体情况公示如下:

一、不合格食品情况(详见附件1

(一)怀化市经济开发区幸福水业经营部销售的标称湖南省洪江市鸿源天然山泉水限公司生产的雪峰山水,经湖南省食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检验发现铜绿假单胞菌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怀化市经济开发区晓晓水业经营部销售的标称洪江市稻峰清泉水厂生产的稻峰清泉,经湖南省食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检验发现铜绿假单胞菌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怀化市鹤城区圆梦食品店销售的标称湖南省洪江市雪浪水厂生产的雪峰水(桶装饮用山泉水)经湖南省食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检验发现,铜绿假单胞菌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怀化市鹤城区圆梦食品店销售的标称洪江市老关溪水厂生产的雪峰快乐之源,经湖南省食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检验发现铜绿假单胞菌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标称湖南水庄山泉有限公司生产的水井王包装饮用水经湖南省食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检验发现,铜绿假单胞菌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六)新邵县坪上镇茶花山泉水厂销售的长寿山泉经湖南省食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检验发现,铜绿假单胞菌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株洲市天虹百货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益阳大森林食品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绿乡灵洞庭藕粉,经湖南省食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检验发现,霉菌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八)长沙市雨花区欢德食品商行销售的标称益阳市赫山区沧水铺镇大创食品厂生产的韵味姜,经湖南省食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检验发现,胭脂红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九)位于长沙市雨花区的湖南高桥大市场巧珑食品商行销售的标称益阳市赫山区辉大食品厂生产的蜂蜜姜,经湖南省食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检验发现,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和胭脂红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浏阳市枨冲镇玉明炒货水果店销售的标称浏阳市古港镇津滋园食品厂生产的五谷杂粮,经湖南省食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检验发现,酸价(以脂肪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一)标称株洲盛龙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原味葵花子经湖南省食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检验发现,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二)湘潭市雨湖区鹤岭万顺量贩超市销售的标称湖北冠峰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兰花豆,经湖南省食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检验发现,酸价(以脂肪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三)湘潭市雨湖区小娟食品店销售的标称湘潭市雨湖区裕隆食品加工厂生产的精选种子葵(瓜子),经湖南省食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检验发现,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四)平江盛友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平江县阿毛食品厂生产的香辣毛毛鱼,经湖南省食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检验发现,(Cd)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五)岳阳市岳阳楼区汴河街特产专店销售的标称平江县阿毛食品厂生产的香辣毛毛鱼,经湖南省食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检验发现,(Cd)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六)岳阳大润发商业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湖南鱼山鱼海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毛毛鱼,经湖南省食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检验发现,(Cd)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七)益阳市赫山区大润惠超市珠波塘店销售的标称湖南省平江县吴远城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素红烧蹄筋(挤压糕点),经湖南省食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检验发现,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八)南县小川贵食品有限公司南华北路分公司销售的标称沅江市旺红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洞庭旺红腐乳,经湖南省食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检验发现,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九)衡阳市蒸湘区隆升海鲜特色菜商行销售的皮皮虾经湖南省食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检验发现,(Cd)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省市场监管局已责成长沙、株洲、湘潭、衡阳、邵阳、岳阳、益阳、怀化等市市场监管局立即组织开展核查处置工作依法予以查处,并要求责令有关食品生产经营者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食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长沙、株洲、湘潭、衡阳、邵阳、岳阳、益阳、怀化等市市场监管局应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7日内向社会公布相关食品安全风险防控措施3个月内对有关食品生产经营者采取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布并向省局报告。

二、合格食品情况(详见附件2

三、合格保健食品情况(详见附件3

特此公示

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1225

附件:附件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信息表f.xls

附件二: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合格食品信息表.xls

附件三: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合格保健食品信息表.xls

附件四: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部分不合格项目的小知识.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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