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市场监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高食品安全风险管理和防控能力,为食品安全监管提供科学依据,结合开展食品安全大排查大整治百日行动要求,近日,省市场监管局下发通知,要求全省市场监管部门加强食品安全风险预警交流工作。
通知强调,风险预警交流是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重要手段,是市场监管部门的重要职能,是避免或减少食品中存在或可能存在的隐患导致消费者健康损害而采取的防控措施。要切实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管理,建立并完善管理制度,提高风险预警交流靶向性、及时性、准确性,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问题发生。
通知指出,风险预警交流工作要坚持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全程控制、属地监管、部门协作、社会共治的原则,遵循科学、严谨、规范、及时、高效的要求,早通报、早研判、早处置。若发生重大食品安全风险的,下一级市场监管部门需24小时内向上一级市场监管部门报告。
通知要求,要建立本行政区域风险信息监测收集平台和收集常态化工作机制,搭建与食品安全相关监管部门、社会组织、行业协会、生产经营者、科研院所、技术支持机构、媒体及公众的信息交流平台,强化跨部门、跨地区的风险信息交流与风险预警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