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啦!这11批次饮用水不合格

2020-08-31 09:32:00 三湘都市报
作者:黄亚苹 编辑:黄舒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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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省市场监管局官网公布303批次食品抽检结果。近期,该局抽检饮料、罐头、酒类、蔬菜制品等12大类食品303批次样品,共检出23批次不合格样品,包括11批次不合格饮用水。

标称祁东县匡氏纯净水厂生产的半山泉优质天然纯净水、标称衡南县润之水厂生产的川口龙泉(包装饮用水)、标称新化县梅山龙宫山泉水厂生产的梅山龙宫山泉水、标称道县湘双源饮料有限公司生产的湘双源包装饮用水、标称祁阳县水之宝纯净水有限公司生产的包装饮用水、标称祁阳县肖家镇龙凼天然泉水厂生产的包装饮用水等11批次饮用水,均被检出铜绿假单胞菌项目不合格。

酒类方面,标称郴州市桂琥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桂琥酒(露酒),永州市零陵易购商务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永州金泉酒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木甑子米酒,涟源市石马山镇好又多精品自选商场销售的、标称湖南省冷水江市香可源甜酒食品厂生产的原汁发酵酒,标称湖南省鼎谷一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黄龙玉液陈酿型湖之酒等4批次酒类,均被检出酒精度项目不合格。

此外,标称桂阳太和辣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腐乳,被检出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项目不合格;标称新化县东富食品厂生产的新化白溪豆腐乳及标称新化县名正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名正豆腐乳,均被检出大肠菌群项目不合格。

三湘都市报记者了解到,大肠菌群是国内外通用的食品污染常用指示菌之一,食品中检出大肠菌群,提示被致病菌(如沙门氏菌、志贺氏菌、致病性大肠杆菌)污染物可能性较大。大肠菌群超标,可能是由于产品的加工原料、包装材料受污染,或者是生产加工过程中产品受人员、工具器具等生产设备、环境的污染、有灭菌工艺的产品灭菌不彻底而导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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