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不合格和问题食品的核查处置工作,有效防控食品安全风险隐患,保障食品安全,近日,湖南省市场监管局出台了《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不合格(问题)食品核查处置工作规范》,为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不合格食品的风险防控、不合格原因分析排查、依法调查处理生产经营者违法行为、向社会公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相关信息等工作提供了行为准则。
《规范》主要内容包括:制定目的、制定依据、适用范围、核查处置的工作内容、工作程序、工作要求以及省局和市县局的事权划分、内部职责分工、考核要求等。
《规范》明确规定省局负责制定国抽和省抽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工作规范,协调指导全省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工作;市州、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及事权划分有关规定,遵循“谁监管、谁处置、谁负责”原则,承担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工作,依法依规公布相关处置信息。
《规范》的出台,旨在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为构建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工作闭环管理机制提供配套措施,确保我省不合格食品(问题)食品核查处置工作有效组织开展,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风险隐患,保障全省人民饮食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