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全国食品安全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正式推荐对象的公示

2020-12-21 17:00:39 湖南省食品安全委员会 编辑:黄舒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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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全国食品安全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正式推荐对象的公示

根据《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评选全国食品安全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食安委〔2020〕7号),经省食安办集体研究并报省食安委同意,拟将衡阳市衡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洣水市场监督管理所等6个集体作为“全国食品安全工作先进集体”、万兴兰等14位同志作为“全国食品安全工作先进个人”正式推荐对象上报参评,现予以公示。具体名单如下:

一、先进集体(6个)

湖南省衡阳市衡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洣水市场监督管理所

湖南省张家界市武陵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湖南省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湖南省娄底市涟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餐饮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股

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凤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沱江市场监督管理所

湖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食品安全监测科

二、先进个人(11人)

万兴兰 湖南省长沙市长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孙 霄 湖南省岳阳市公安局食药环支队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大队

李 静 湖南省常德市武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检验所

李维峰 湖南省农业农村厅

李朝晖 湖南省怀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吴卫红 湖南省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周 刚 湖南省湘潭市岳塘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徐向荣 湖南省益阳市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褚书丽 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李宏武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陈针菊湖南临武舜华鸭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公示时间为2020年12月21日至12月25日。如有异议,请通过信函、电话或当面向省食安办反映。为便于了解情况,请反映人签署或告知本人真实姓名和工作单位。严禁借机中伤诬告。受理电话: 0731-85693216;信件邮寄地址:长沙市芙蓉南路二段118号,省市场监管局食品协调处收,邮编:410004;电子邮箱:hunanfood@163.com。

湖南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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