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市场监管局公布一批冷链食品违法典型案例

2021-02-01 10:33:40 潇湘晨报 编辑:陈加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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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长沙讯 严格落实冷链食品疫情防控要求,坚决阻断疫情通过冷链食品传播风险,湖南省市场监管系统去年以来重点加强冷链食品,尤其是城乡结合部及农村来源不明的冷链食品监管执法稽查工作。近日,湖南省市场监管局公布一批查处的冷链食品违法典型案例。

2020年11月,长沙市雨花区市场监管局对雨花区某食品经营部的经营场所和运输车辆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该经营部运输车辆上分别存放两个产品标识的冷冻牛肉,共516件。但该经营部不能提供海关报关单、检验检疫证明、有效核酸检测证明等材料。执法人员当场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冷冻牛肉予以查封。经调查,当事人共购进上述冷冻牛肉共1021件,已售出一部分,违法所得2.48万元。经翻译机构鉴定,其中一批肉品来源于印度。海关总署和农业农村部于2019年12月6日发布联合公告,禁止直接或间接从印度输入牛及其相关产品。当事人的经营行为,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已涉嫌刑事犯罪。目前长沙市公安局雨花分局已立案,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2020年7月23日,娄底市涟源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涟源市七星街镇某购物中心经营场所进行食品安全现场检查时发现,该购物中心正在销售进口的预包装食品“冷冻鸡爪”内外包装上均无任何中文标签和中文说明书。经调查,该购物中心共购进冷冻鸡爪3件(10公斤/件,进价24.5元/公斤),货值金额735元;至2020年7月23日,以30.5元/公斤的价格销售20公斤,获利120元。当事人的行为违反相关规定,娄底市涟源市市场监管局依法责令改正,作出行政处罚:没收违法所得120元和违法生产经营的进口预包装食品“冷冻鸡爪”10公斤;处罚款2万元。

2020年3月17日,株洲市攸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执法检查中发现,某海鲜冷冻经营部从事预包装食品经营进货时未查验供货商的资质及相关证明文件、未健全进货台账的行为,执法人员当场向当事人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2020年5月11日,执法人员再次检查时发现,当事人仍未改正违法行为,同时发现当事人销售无中文标签标识进口预包装冷冻食品,现场查获无中文标识“8088猪肚”20件共200公斤;无中文标识预“牛百叶”1件20公斤。经调查,上述无中文标签标识预包装食品货值金额合计9690元,已销售“8088猪肚”2件、“牛百叶”1件,获利30元。当事人的行为违反相关规定,株洲市攸县市场监管局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没收封存的标签不符合法律规定的预包装食品;处罚款3万元,没收违法所得30元。合计罚没款3003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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