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我局制定了《2015年湖南省知识产权局系统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湖南省知识产权局
2015年4月28日
2015年湖南省知识产权系统
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
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以下简称“打击侵权假冒”)工作,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及国家知识产权局统一部署,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围绕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提升专利行政执法能力,加强专利执法常态化机制建设,稳步推进专利行政执法各项工作,充分发挥知识产权保护在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中的作用,为建设创新型社会提供支撑和保障。
二、工作重点
深入推进专利执法机制建设,提高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依法加强市场监管和集中整治。以各类大型展会、商品流通集散地为重点环节,以农产品、食品、药品、装备制造业、高新技术产品等为重点领域,以权利人反响强烈、社会影响大、情节严重的案件为重点对象,积极开展执法专项行动。深入做好知识产权保护和维权援助工作,有效维护专利权人合法权益,营造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
三、工作任务
(一)加强队伍建设,提升专利行政执法能力。依法积极推进专利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充分利用案例研讨、现场口审和执法督导等形式,积极组织各类专利行政执法上岗培训和业务培训,结合工作实践中的突出问题,组织专利执法专题研讨交流活动。探索开展知识产权综合执法,积极推进专利行政执法重心下移,大力提高专利行政执法业务水平和依法行政能力。严格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建立健全行政执法监督员制度,做到严格执法、规范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
(二)加大办案力度,强化专利行政执法效果。以建设创新湖南为中心,以专利行政执法专业化、规范化为手段,积极开展专利行政执法工作。通过打击与防范相结合、治标与治本相结合,重点打击恶意侵权、群体侵权及反复侵权等专利侵权行为。权利人反响强烈、情节严重和社会影响较大、关注度高的案件,要优先立案,联合有关部门及时查处。主动曝光一批专利违法侵权企业,形成打击侵犯专利行为的高压态势,不断增强打击专利侵权行为的主动性和有效性,有效遏制各类专利违法行为。
(三)突出执法重点,开展重点领域专项执法行动。按照更加集中、更加有力、更加务实的原则,开展专利专项行政执法行动。以装备制造业为重点行业,以机械设备制造、销售和使用为重点对象,集中力量处理一批专利违法案件,提升我省装备制造业知识产权保护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整肃商品流通领域知识产权市场环境。以农村和城乡结合部市场为重点地域,针对农村居民消费层次低、识假辨假能力弱、风险防范意识不强以及农村和城乡结合部经营主体多、小、散、乱的现状,集中开展农村和城乡结合部市场专利侵权假冒商品专项整治工作,健全打击农村市场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长效机制,维护正常的农村市场秩序。
(四)提升保护意识,推进示范市场培育工作。大力提升市场主体保护意识和管理能力,推动一批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强、规章制度建设完善、保护能力和水平较高的规范化市场建设,建立健全全省重点专业市场知识产权保护信息收集利用机制,形成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市场工作办法或工作指引。在5家专业市场开展规范化市场培育工作,充分发挥其在本地区、本行业的引领示范作用,逐步净化整体经营环境,提升消费者满意度,促进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五)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开展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立足湖南经济社会和重点产业(企业)发展,以帮助权利人维护合法权益、促进创新社会发展为出发点,建立健全知识产权案件举报奖励制度。充分发挥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和12330公益服务电话的作用,主动对接企业需求与中介服务机构职能,开展形式多样的维权援助工作。创新宣传方式,通过专利申请提交窗口、专利服务机构、政府网站及新媒体等方式,点面结合,面向重点人群,进一步提升12330的影响力。
(六)强化执法协作,推动行政保护与司法保护有效衔接。加强各专利行政执法部门的协作配合、信息沟通交流,建立健全辖区内跨区域、跨部门的专利案件移送、定期会商、信息通报、配合调查等专利行政执法协作机制和工作机制。加强与公安、文化、工商、版权、海关等有关单位的联系和协作,逐步健全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领导机制,完善重大案件通报制度、案件协查制度、定期会商制度等制度,完善跨地区、跨部门的执法协作机制,形成打击合力。深化行政执法与司法保护衔接,积极开展好专利纠纷行政调解司法确认工作,探索建立在行政执法单位建立司法机关工作(联系)站点制度,稳步推进行政调解与司法保护相衔接,有效满足权利人与社会需求。
四、工作部署
(一)2015年4月,制定下发全省知识产权局系统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方案。全省各地要按照部署,制定本行政辖区的工作方案,确定工作负责人和联系人,并上报省知识产权局。
(二)2015年5月至7月期间,针对县(市)专利行政执法相关人员,集中开展一次专利行政执法业务培训。
(三)2015年5月至12月,各市州、县市区知识产权局结合本地实际,依据工作方案,会同各有关部门积极开展各项专利行政执法工作,并按要求将相关工作情况报省知识产权局。各市州对流通环节的执法检查活动每月不少于2次。
(四)2015年12月至2016年1月,开展全省打击侵权假冒和专利行政执法工作的年度总结表彰工作。对在工作积极主动、成效显著的,予以表彰;对行动迟缓、成效不佳者,要查清并追究责任,并及时总结推广经验。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高度重视打击侵权假冒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长效机制建设,进一步健全专利行政执法考核评价机制,落实责任,充实力量,明确分工,扎实推动打击侵权假冒工作有序深入开展。
(二)充分贯彻落实。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统一工作部署,结合本地实际,把打击侵权假冒工作与专利行政执法工作结合起来,会同各有关部门积极开展相关执法工作,积极做好信息上报,重大情况要随时上报。
(三)扩大舆论宣传。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网络、电子公告牌、楼宇广告等传播渠道,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大力宣传打击知识产权侵权假冒的政策措施、工作进展和成效,增进社会对知识产权工作的了解,营造良好的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氛围。
来源:红网综合
编辑:闵美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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