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知识产权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5年度省级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湘财绩〔2016〕3号)文件要求,为完成2015年度湖南省知识产权战略推进工程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经研究,决定对2015年度知识产权战略实施专项资金开展绩效自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对象
2015年度湖南省知识产权战略推进专项(含专利资助)资金。
二、评价内容
1、专项任务完成情况。包括专项目标的实现程度及专项实施效果。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及效果如何。
2、专项资金管理情况。包括专项资金分配、拨付和使用情况。拨付是否及时、使用是否专款专用。
3、专项管理情况。包括资金管理制度、措施制度和实施情况。项目建立档案、项目实施、项目建设以及管理措施、制度建设等的评价。
4、群众满意度。包括项目实施后群众增加收入情况、群众满意情况、群众对环境满意情况。
三、上报资料
1、5月21日之前,2015年度获得专利资助专项资金20万元以上的单位(见附件6)应根据自评报告编写提纲格式填写2015年度专利资助专项资金绩效报告,并将纸质材料(加盖公章一份二份)上报省局办公室。
2、5月21日之前,单个项目资金在20万元以上(见附件7)项目实施单位负责填报自评报信息调查表、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表,并盖章上报各市(州)局和省局;省直单位直接报省局。部分试点示范县市区及国家试点示范项目(见附件8)只需填报绩效自评报告,盖章上报各市(州)局和省局。
3、5月28日之前,各市(州)将所辖各县(市、区)及市(州)本级的信息调查表、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表、自评报告、专利资助绩效基础数据及资料信息装订成册,并撰写全市(州)的自评报告,盖章上报省局。
以上资料需同时上报电子件。
四、有关要求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项目资金绩效自评工作,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好落实,指定专人负责,保证数据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认真撰写绩效评价报告,及时上报,绩效评价结果将作为下一年度能否继续支持的依据。
附件:
1.自评报告编写提纲.doc
2.2015年度湖南省知识产权战略推进工程专项信息调查表(单个项目).doc
3.2015年度湖南省知识产权战略推进工程专项信息调查表(市州统计表).doc
4.2015年度全省专利资助绩效基础数据表.doc
5.2015年湖南省知识产权战略推进工程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表.doc
6.2015年度获得专利资助专项资金20万元以上的单位或个人.doc
7.2015年20万元以上的项目名单.doc
8.8.2015年只需单独上报绩效自评报告的项目名单.doc
湖南省知识产权局
2016年5月12日
联系人:李涛 余娟
联系电话:0731-8885242784153061
邮箱:hnipobgs@126.com
来源:红网综合
编辑:袁思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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