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知发〔2017〕2号
各市州知识产权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2017年度局工作安排,依照《湖南省专利奖励办法》(湘政发〔2013〕3号)文件之规定,决定启动本年度湖南专利奖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参评项目必须符合《湖南省专利奖励办法》第六条、《湖南省专利奖励办法实施细则》第二十条的规定,规定如下:
(一)申报人应是在本省注册或者在本省工作的专利权人,或者对本省经济社会发展有突出贡献的人:
(二)申报评奖的专利为有效专利;
(三)该专利已在湖南省内合法实施两年(专利于2014年12月31日之前授权)以上并取得显著效益;
(四)该专利权属关系清楚,无法律纠纷;
(五)该专利不处于专利权无效宣告程序中;
(六)该专利未曾获得过中国专利奖或湖南省专利奖。
申报评奖的专利项目,必须是专利权利稳定,技术方案新颖或设计独特,创新程度高,实用性强,技术经济指标达到同类技术的先进水平,并已在本行政区域内实施应用,实现了产业化,对促进本领域的技术进步、提升相关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发挥了重要作用并且产生了一定的经济效益,专利评奖项目申报前一年的新增利润和税收达到100万元人民币以上或取得十分显著的社会效益。
二、申报程序
评奖申报统一由湖南省专利奖奖励委员会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湖南省知识产权局,以下简称奖励办)受理。各市州辖区范围内所属单位由市州知识产权局统一推荐申报,拟推荐项目由各市州人民政府提出推荐意见;各省直和中央在湘单位、省属高校可直接向奖励办申报。奖励办将从申报湖南专利奖的项目中择优推荐参加第十九届中国专利奖评选。
三、申报材料及时间
(一)请登陆湖南省知识产权局官网下载通知附件中的相关表格。
1、申报单位下载附件1或2,填写“湖南专利奖申报书”相关表格,并按照《湖南省专利奖励办法》和《湖南省专利奖励办法实施细则》的要求提交纸件和电子件申报材料(含权利要求书)各一套。
2、推荐单位、推荐院士请下载附件3,严格审查后如实填写“推荐函”,并提交纸件和电子件各一份。
3、直接向奖励办申报的省直和中央在湘单位、省属高校,请下载附件4,如实填写“确认函”,并提交纸件和电子件各一份。
(二)申报截止时间为2017年2月28日,过期不予受理。
三、推荐项目名额分配及要求
(一)为了保证专利评奖项目质量,实行自愿申报、限额推荐的原则。省直单位推荐1项,院士在本领域范围内推荐1项,重点高校推荐2-3项,省属一般高校院所推荐1项。各市州推荐项目名额分配如下:
市州 |
推荐项目数量 |
市州 |
推荐项目数量 |
长沙市 |
12 |
益阳市 |
7 |
株洲市 |
10 |
郴州市 |
7 |
湘潭市 |
10 |
邵阳市 |
5 |
衡阳市 |
7 |
永州市 |
5 |
常德市 |
7 |
怀化市 |
3 |
岳阳市 |
7 |
张家界市 |
3 |
娄底市 |
7 |
湘西州 |
3 |
(二)请各单位接此通知后,认真组织申报工作,按照名额分配按时推荐。
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文家华侯廷
联系电话:0731-88883106
地址:长沙市潇湘中路113号(邮编410006)
E-mail: hnipobhxtc@126.com
附件:1.湖南专利奖申报书(发明、实用新型)
3.推荐函
4.确认函
5.专利简介
湖南省知识产权局
2017年1月10日
来源:红网综合
编辑:余艺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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