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知发〔2017〕9号
各市州知识产权局,有关企业:
依据《湖南省知识产权战略推进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我局将对2016年成功开展专利权质押融资的企业给予相应的评估费补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湖南省内注册并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中小微企业;
(二)获得专利权质押融资,并且专利权质押登记以及借贷手续完备;
(三)企业财务状况良好,按期付息还贷,没有发生过不良信用记录;
(四)企业既是融资合同的借款人,又是出质专利的权利人。
二、申报时间
接受申报材料时间,截止到2017年3月3日,过期不予受理。
三、申报材料
(一)填报《企业专利权质押融资评估费补贴申报书》(见附件);
(二)提供以下材料的复印件: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税务登记证书;
2、专利权质押合同登记的证明材料(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专利权质押登记通知书);
3、专利权质押融资合同和贷款合同;
4、专利权质押融资评估报告。
四、程序及要求
请各市州通知相关企业及时申报,并对企业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签署意见、盖章后,报省知识产权局审批。申报材料报省知识产权局专利管理运用处。
湖南省知识产权局
2017年2月7日
联 系 人:金文锋杨海遐
联系电话:0731-8888055589977697
来源:红网综合
编辑:余艺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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