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9月5日讯(通讯员 王名魁)一桩因保险公司终止消费者医保合同附加险并多收保险费引发的消费纠纷,在益阳市资阳区消委会的努力调解下,9月3日,双方终于达成协议,矛盾得以化解。
据投诉人廖先生反映,2002年7月,他在益阳某保险分公司为妻子郭女士投保了一份重大疾病终身保险,并随主险购买了一份住院医疗附加险。2017年10月,郭女士因病住院在该保险公司报销医药费用515元。今年6月,廖先生获悉保险公司已经终止了其附加险,并且发现其间还多收了他2000多元的附加险保险费。
廖先生认为保险公司无故终止其附加险并多收保险费,违反了合同约定,多次找对方理论,要求其继续履行附加险合同,或全额退还多年缴纳的附加险保险费并赔偿损失;而保险公司称,主险为长期险,附加险为1年期短期健康险,附加险期满后,保险公司将重新核保并有权决定是否续保。公司后来提高了保险费率,决定不再为廖先生续保。廖先生不认同保险公司说法,在多次交涉无果后,6月19日,他投诉到益阳市资阳区消委廖建祥维权工作室。
接到廖先生的投诉后,维权室工作人员多次联系当事双方核实相关情况,认定保险公司提高保险费率并终止合同附加险,事先并未与投保人进行协商或告知投保人,同时也不符合双方签定的保险合同条款规定,存在一定过错。因双方意见分歧较大,几次调解陷入僵局,但调解人员一直没有放弃努力。经对双方反复劝解沟通并宣讲《合同法》《保险法》等有关法律法规,9月3日,终于达成一致意见,双方同意解除附加险合同,保险公司全部退还廖先生所缴纳及多收的附加险费用共计4000元。
来源:红网
作者:王名魁
编辑:黄舒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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