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3月4日讯(通讯员 王名魁)湖南省益阳市资阳区消费者马先生近日新买一台洗衣机,却发现是使用过的旧货,多番要求商家赔偿无果。此纠纷经益阳市工商局资阳分局工作人员的调解后,马先生如愿换回一台新机并获得赔偿。
马先生在2月21日投诉称,他于2月17日在某电器超市购买了一台价值3000余元的某品牌洗衣机,初次使用便发现洗衣机甩桶转速慢无力。他认为洗衣机有质量问题,于是找商家换购了一台价值相当的其它品牌洗衣机。商家派安装师傅给马先生安装这台洗衣机时,发现洗衣机没有进水管,且一眼能看出有明显使用过的痕迹。马先生觉得受骗上当了,要求商家退款并赔偿但遭到拒绝。
益阳市工商局资阳分局接到马先生的投诉后,工作人员通过调查核实情况得知,商家认同马先生投诉的事实,但马先生坚决不认同商家给出的因仓库管理人员发货失误的说法,认为商家存在故意欺骗行为。在组织双方调解过程中,工商人员反复向双方宣讲《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经营者应当诚信经营,保障商品质量,消费者有知悉其购买的商品的真实情况的权利。经耐心细致调解,2月27日,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商家同意为马先生换一台同样的新机,并赔偿马先生1000元。
来源:红网
作者:王名魁
编辑:刘郁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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