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2月18日讯(记者 唐频辉)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其中,2020年,新闻媒体和记者充分新闻宣传和舆论监督作用,为广大消费者鼓与呼,发表了大量有价值、有深度、有影响的消费维权新闻作品。
为感谢新闻媒体及记者对湖南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做出的积极贡献,鼓励新闻记者创作更多更好的消费维权新闻,2月8日,湖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联合湖南省新闻工作者协会发布关于《开展2020 年度“湖南省十佳消费维权好新闻”“湖南省十佳消费维权好记者”评选表彰活动》的文件,面向全省地市级以上主流新闻媒体以及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所属三家媒体(中国市场监管报、中国质量报、中国消费者报)驻湘新闻机构征集评选2020 年度“十佳消费维权好新闻”以及2020 年度“十佳消费维权好记者”。
文件显示,2 月28日前,各市州消委(消保委)及省会有关新闻单位按要求自行报送评选资料;3月5日前,省消保委、省新闻工作者协会组织相关专家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各选送的新闻作品及新闻记者优秀事迹进行评审,评选出 2020 年度“十佳消费维权好新闻”10 篇,2020年度“十佳消费维权好记者”10 人;3月10日前,通过相关媒体、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对拟表彰的 2020 年度“十佳消费维权好新闻”“十佳消费维权好记者”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3月15日前,湖南省消保委将下发文件予以表彰。
“希望广大新闻媒体记者积极参与评选,领取属于自己的荣誉。”湖南省消保委秘书长吴卫表示,如果你或你身边有这样的好新闻和好记者,欢迎向当地市州消保委和湖南省消保委报名或推荐(联系电话:0731-85693022 13808459315 电子邮箱:hnsxbw315@126.com)。
来源:红网
作者:唐频辉
编辑:李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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