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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西州发布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典型案例

来源:红网 作者:向芳 编辑:杨姝 2021-06-16 10:5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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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网时刻湘西6月16日讯(通讯员 向芳)近几年来,全州打击侵权假冒工作在全省打击假冒工作领导小组和州委、州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加大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要环节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违规行为的监管力度,查办了一批典型案例。为有力震慑侵权假冒违法违规行为,教育引导经营者守法诚信经营,今天,全州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领导小组发布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典型案例:

一、吴某销售假冒白酒案

2019年6月5日,湘西自治州市场监管局根据重庆江小白酒业有限公司的举报线索,对吴某销售侵犯“江小白”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白酒立案调查。经查:吴某销售的标有华朔江小白和京澜江小白字样及图形的两种白酒都使用的“江小白+凸表达瓶+我有一瓶酒,有话对你说”“卡通人物形象”标识与重庆江小白酒业有限公司的“江小白”白酒使用的“江小白+凸表达瓶+我有一瓶酒,有话对你说”“卡通人物形象”第21561590号、第21053875号注册商标近似。被依法认定为侵犯重庆江小白酒业有限公司“江小白”商标专用权行为,共购进两种白酒810件,非法经营额为18.63万元,2019年6月5日,现场检查中,对吴某经营的涉嫌侵权的华朔江小白607件和京澜江小白20件采取了扣押强制措施,同时对当事人回收回来的京澜江小白79瓶采取扣押强制措施。

2019年12月,湘西州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有关规定对吴某进行了行政处罚:1、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2、没收当事人销售的京澜“江小白”白酒23件零7瓶、华朔“江小白”白酒607件;3、处以罚款。

二、胡某阳、杨某宇销售“三无”口罩案

2020年1月份,因受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影响,市场急需医用防护口罩。被告人杨某宇通过微信朋友圈发布销售口罩的信息。被告人胡某阳看到后便向杨某宇提出购买口罩。杨某宇、胡某阳在收到口罩后,明知其购买、销售的口罩不是仙桃市某某无纺布制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口罩,而是无生产厂家、无生产日期、无质量合格证的“三无”口罩,为非法牟利,杨某宇三次购买9.4万个“三无”口罩,销售给胡某阳9.2万个,销售金额达11.82万元。胡某阳三次联系杨某宇购买共计9.2万个,销售给单位和个人共计7.6397万个,销售金额达21.2391万元。

湖南省凤凰县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胡某阳、杨某宇明知所销售的口罩没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没有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生产厂名和厂址,为牟取非法利益,销售不合格产品,其行为均已构成销售伪劣产品罪。综合其他量刑情节,判处一、被告人胡某阳犯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2万元。二、被告人杨某宇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6万元。三、被告人杨某宇的违法所得人民币1.512万元,依法予以没收,上缴国库;被告人胡某阳尚未退缴的违法所得人民币9.89743万元,继续予以追缴,上缴国库。四、本案扣押的伪劣口罩15盒720个,予以没收,由扣押机关依法处理。

三、陈某友犯销售不合格猪肉案

被告人陈某友从桂林市叠彩区春明冷冻食品经营部唐春明处购买6000余斤猪肉,从2019年8月开始在其经营的“吉首市陈氏腊味店”售卖。吉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相关线索后,对陈某友经营的腊味店的冻库进行检查,发现其中一冻库内放有大量经过烧皮处理,未见检疫检验印章的冷冻猪肉,且猪肉内外包装上均无检疫检验合格证明,陈某友提供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与实物不符,遂对该冻库进行了查封和抽样送检,检测出猪肉样品ASFV(非洲猪瘟)病毒核酸均呈阳性。被告人陈某友从2019年8月至12月期间共计售卖动物检疫检验不合格猪肉1100斤,每斤均价17元,销售金额19000人民币。

湖南省吉首市人民法院认为,含非洲猪瘟病毒猪肉属于国家明令禁止生产、销售的肉制品范围,被告人陈某友大量购入无检疫检验合格证明且携带非洲猪瘟病毒的猪肉,并将带病毒猪肉销售到市场,其销售行为足以造成严重的食源性疾病,对食品安全环境造成了严重威胁,被告人陈某友构成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判决被告人陈某友犯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9万元。

四、蔡某某、熊某某、向某某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卷烟案

2019年6月许,蔡某某认为在湘西制造假烟有利可图,便以养殖为名,从向某某手上以每年2.2万元的价格租用了假烟生产场地和储存卷烟的仓库,后以每月0.5万元的薪酬聘请熊某某负责制假场地现场管理。11月中下旬,假烟生产场地开始生产假烟,至12月初共生产假烟若干件。

2019年11月至12月,同案犯杨某某(另案已判决)受人雇请,先后从蔡某某处装运了两车假烟运至广东省。12月7日,杨某某被广东省博罗县烟草专卖局、博罗县公安局石湾派出所联合查获。从该货车上现场查扣了云烟、红塔山等6个品牌卷烟共计1.82万条。经鉴定,上述卷烟均为假冒注册商标且伪劣卷烟,价值人民260.77万元。

2019年12月10日,古丈县公安局现场查扣了烟丝、卷烟纸滤嘴棒等卷烟辅料若干及生产假烟的卷烟机、滤嘴接装机烟草专用机械二台。经鉴定,上述二套机械均为伪劣烟草专用机械,价值人民币51万元。查获的烟丝、卷烟纸、滤嘴棒等卷烟辅料价值人民币 8.99万元。

本案由古丈县公安局侦查终结,以蔡某某、熊某某、向某某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于2020年4月15日向古丈县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古丈县人民检察院于2020年9月27日向古丈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后蔡某某、熊某某、向某某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80万元,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1万元,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1万元。

五、邓某经营劣种子案

2019年3月5日,湘西州种子管理站在春季种子市场专项检查中对吉首市邓某种子经营部正在经营的“黔单988”玉米种子进行扦样送检,5月13日,经湖南省种子质量检测中心检验,结论为发芽率不合格。5月30日,湘西州种子管理站将该案移送至州农业综合执法局进行立案调查。经查:2019年3月2日,当事人邓某以26元/kg的价格从贵州省遵义市辉煌种业有限公司的业务员处购买了100KG“黔单988”玉米杂交种,并对外销售,共计销售14kg,违法所得430元。2019年5月28日,邓某将未销售完的83KG该种子退回厂家。2019年6月11日,邓某追回已退回厂家的83kg该种子,并上缴至湘西州农业综合执法局。

2019年7月1日,湘西州农业农村局对当事人做出了如下行政处罚决定:1.没收违法所得430元;2.没收该“黔单988”玉米杂交种83千克;3.处以罚款。

六、凤凰某娱乐城侵犯著作权案

2020年05月13日,凤凰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执法人员在出示证件后对凤凰县美丽人生娱乐城进行检查,检查时发现该娱乐城使用的是k米魔云6锋云系统,系统内发现有《我只在乎你》、《十年》、《拥抱你离去》、《听海》、《军中绿花》等歌曲的MTV,该娱乐城未能提供系统使用授权相关证明及歌曲使用相关授权证明。经查明:当事人周建波(凤凰县美丽人生娱乐城)未经著作权人许可,放映其作品,用于经营活动。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当事人此行为构成了侵犯著作权人合法权益的违规事实。

该娱乐城在未经著作权人许可的情况下,复制其音乐作品向消费人员提供的经营行为,侵犯了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四十八条第(一)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凤凰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对凤凰县美丽人生娱乐城处以罚款,并责令当事人改正其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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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向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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