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关于公开征集网络餐饮食品安全违法违规线索的通告

来源:益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编辑:岳敬然 2026-03-20 14:21:04
时刻新闻
—分享—

为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严厉打击网络餐饮违法违规行为,益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全市2026年网络餐饮食品安全整治专项行动,现面向全市公开征集涉及网络餐饮食品安全领域的违法违规问题线索。通告如下:

一、整治专项行动时间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二、整治专项行动工作对象及适用的法律法规

(一)整治专项行动工作对象。主要包括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以下简称平台提供者)、通过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或者自建网站提供餐饮服务的经营者(以下统称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提供网络餐饮配送服务的单位及个人。

(二)适用的法律法规。专项行动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网络交易平台规则监督管理办法》《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湖南省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标准。

三、整治专项行动重点内容

(一)严查平台提供者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

1.未对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进行实名登记和资质审查;

2.未定期抽查、监测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经营行为,对违规行为未及时制止和报告;

3.未设置专门的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

4.未督促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使用食安封签,对配送环节食品安全管控责任缺位。

(二)严查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1.“幽灵外卖”与资质造假方面。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小餐饮经营许可),资质过期、超范围经营;实际经营地址与许可地址不一致(俗称“幽灵外卖”);平台公示的店铺信息(名称、地址、菜品)与线下实际严重不符。

2.食材与加工方面。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采购及使用“三无”产品或过期变质、腐败霉变、来源不明的食材;使用未经检验检疫或不合格的肉类,以次充好(如鸡鸭冒充牛羊肉);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未在实体经营场所加工食品,委托第三方加工的违规行为。

3.环境卫生与人员管理方面。后厨环境脏乱差,食品处理区积油积垢,墙壁发霉脱落;未配备防蝇、防尘、防鼠等“三防”设施,病媒生物防治不到位;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混放,存在交叉污染风险;从业人员无有效健康证明、健康证过期或伪造,患有碍食品安全疾病仍上岗。

4.配送环节方面。配送人员未按规定清洗消毒配送容器;未使用食安封签或封签破损,餐品存在被污染风险;配送过程未采取保温、防污染措施,导致餐品变质;配送人员个人卫生差,未接受食品安全培训。

5.其他违规行为。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虚假宣传,诱导消费者超量点餐,未主动提示适量点餐,食品浪费严重;餐饮包装材料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未按规定公示证照信息,或虚假标注“明厨亮灶”标识;监管人员存在吃拿卡要、监管缺位等问题。

四、违法违规线索征集要求

(一)线索提供方式

1.电话举报:拨打0737-12345、0737-12315热线;

2.网络举报:登录全国12315互联网平台(网址:http://www.12315.cn)等方式进行问题线索反馈。

3.现场举报:前往益阳市辖区内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市场监管所投诉举报。

(二)线索提供有关注意事项

1.提交的线索需真实具体,一并提供违法时间、地点、经营主体及佐证材料(照片、视频、订单截图等);

2.举报人需提供真实联系方式,便于后续核查和奖励发放,市场监管部门将严格保密举报人信息;

3.严禁虚假、恶意举报,对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4.线索征集期限:本通告发布之日至2026年12月31日。

5.对查证属实的举报线索,市监部门将依法予以查处。并按照《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市场监管领域重大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实施办法>的通知》(湘市监稽查〔2024〕70号)等相关规定,对举报人兑现奖励。

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积极参与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问题线索征集,共同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益阳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3月19日

来源:益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编辑:岳敬然

阅读下一篇

返回红网首页 返回市场监管频道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