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纪念《湖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实施两周年,11月11日至15日,永州市消费者委员会深入县区开展以“信用让消费更放心”为主题的“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景区、进农村”(简称“五进”)活动。
市消委走进宁远县麦地完小,以“消费维权你我共参与”为主题,为师生们详细讲解《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食品安全法》相关法律法规及如何识别“三无产品”、假冒伪劣商品等消费维权知识,引导师生在生活中树立消费维权意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树立科学文明、安全健康、厉行节约、保护环境的消费理念,受到广大师生的欢迎。
在道县濂溪社区,工作人员通过向消费者发放《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湖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宣传资料、摆放宣传展板、开展现场咨询等形式,引导消费者和经营者学法、用法、守法。
在江华县瑶都水街景区、蓝山县鑫旺竹业有限公司、新田县供电公司,市消委对消费维权服务站进行检查,要求景区和企业的消费维权服务站及时响应消费者发起的消费维权投诉,积极处置纠纷,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履行服务承诺及责任。
在回龙圩管理区,市消委与管理区工作人员向农户发放消费维权相关宣传资料,指导农户进行真假商品鉴别,进一步普及购买农资及日用商品的注意事项,同时提醒消费者特别是留守老年人,警惕虚假宣传,谨防上当受骗。
通过开展此次消费维权法律法规“五进”活动,在全市掀起了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风尚,营造了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提升了全市消费者满意度。